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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
一、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申报条件 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章程; 2、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三名(最主要的) 3、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,认缴,不实缴也可。 4、在申请之日前3年,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的记录 5、实地办公地址(写字楼,部分深圳地区前台必须有公司logo,50平米以上面积),并且会实地考察(最主要的);注册地址有租赁凭证 6、追溯每一层股东,不能含有外资成分 7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二、主要人员材料: 1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(核原件,复印件三份) 2、主要管理人员(不少三名)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学历、毕业证(核原件、复印件3份),如无毕业证,需提供相关从业经历简历、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。(专科或者本科统招,) 3、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。 4、办公场地证明 5、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。 二、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受理——审查——决定——制证核实时间:20——40个工作日如果你的营业范围涉及到影视、影业、文化传媒等类型,那么你就一定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啦,因为最近审批部门抓的比较严格,不定期的抽查,如果被查到没有办理该证但是又从事该行业,将会被吊销并且三年内不得从事影视相关行业
备注: 所有材料初次全部提供原件彩扫描件、涉及纸质原件请保存 |
